六大举措推进农业现代化——国务院常务会议解读

2016-10-10

      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没有农业现代化,国家现代化也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对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做出了明确部署。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201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6%,主要农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3%,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超过52%,农业物质装备技术水平显著提升。

但是也要看到,农业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我国农业产业大而不强,农产品多而不优,一二三产融合不深;农业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现代设施装备应用不足,科技支撑能力仍然不强;农业经营规模偏小、主体素质偏低,千家万户的小农户生产经营方式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竞争要求,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亟待提高。

面对农业现代化进程面临的诸多瓶颈,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六大部署: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依靠科技创新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高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电子商务、创意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实施绿色兴农重大工程,严格化肥、农药、饲料添加剂等使用管理,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综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大支农惠农富农力度,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拓宽社会资本市场化投入渠道,优化农业补贴政策,创新信贷、保险等支农措施,大力扶持农村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促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辅相成,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因地因城施策,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农业部将把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十三五”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抓手,加快建成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作者:新华社记者 林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