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工业报
自今年年初开始,内燃机行业虽然受到整体装备工业大环境的影响,发展放缓,但是一直处在向上发展的趋势之中。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邢敏曾表示,“内燃机工业的生产运行已经连续三年都保持着一种低位、稳步的增长态势,而且是在国家产业政策引领下的一种健康增长。”
海外市场较稳固
今年4月内燃机行业出口总金额12.72亿美元,同比增长3.79%;1~4月累计出口金额47.23亿美元,同比增长7.67%。4月内燃机行业进口总金额9.06亿美元,同比下降15.45%;1~4月累计进口金额33.02亿美元,同比下降15.18%。
内燃机整机4月出口数量1764067台,同比增长21.41%,金额38670.92万美元,同比增长15.72%。1~4月出口数量5222427台,同比增长0.93%,金额126900.82万美元,同比增长4.25%。
出口方面分行业来看:车用汽油机4月出口344567台,金额12249.19万美元,产品排量为50~250ml车用发动机,4月出口271622台,金额3485.35万美元,主要出口国家为巴基斯坦、伊朗、阿联酋、土耳其、印尼,出口总计205088台。产品排量为1000~3000ml车用发动机,4月出口46088台,金额7543.33万美元,主要出口国家为俄罗斯、日本、韩国、泰国,出口总计41062台,金额6731.89万美元。
车用柴油机4月出口8718台,金额4219万美元,主要出口国家为美国、意大利、巴西、俄罗斯、英国,数量4419台,金额2891.78万美元。船用发动机4月出口16590台,金额2149万美元。
进口方面分行业来看:内燃机整机4月进口数量154201台,同比增长6.49%,金额40147.22万美元,同比下降23.83%。1~4月进口数量657330台,同比增长3.68%,金额148295.64万美元,同比下降20.18%。
车用汽油机4月进口56384台,金额12736.91万美元。其主要进口产品为大部分排量在1000~3000ml车用发动机,4月共计进口54840台,占车用汽油机进口的97.26%;金额12080.19万美元,占车用汽油机进口的94.84%。主要进口国家为匈牙利、德国、瑞典、西班牙。
车用柴油机4月进口791台,金额761万美元,其主要产品为功率大于132.39kW(180hp)车用柴油机,主要进口国家为英国、日本、德国。船用发动机4月进口3190台,4月进口金额10977万美元,其主要进口产品为船舶用柴油机,数量262台,但金额10314万美元,占船用发动机4月进口的93.96%,主要进口国家为韩国、日本、美国、德国。
可见我国内燃机产品在海外市场逐渐有了较为稳固的立足之地,但在一些大功率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上对于进口产品依赖依然较多,特别是对日本、美国、德国的产品所占我国内燃机整机进口量较大。
优化市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约有3000家制造企业,全行业从业人员近40万人。截止到2013年年底,内燃机行业工业总产值突破了3700亿元,总产量7700万台,总功率15亿千瓦。各类内燃机产品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并有相当数量产品以单机或随配套主机出口到国际市场。
内燃机是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国防装备、地质和石油钻机、旅游运动器械、园林机械和各种通用机械的主导动力设备,内燃机工业是重要的基础产业。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内燃机工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内燃机产品节能减排等技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我国已成为全球内燃机生产和使用大国。
据了解,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内燃机产业将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内燃机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内燃机行业发展速度以持续稳定和有序提高的特点运行。产品产量年均增长预计在6%~8%,全行业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预计在8%~10%,经济效益年均增长预计在10%~15%。
产品产量按配套使用用途预计:车用内燃机3000万台,工程机械用内燃机100万台,农业机械用多缸内燃机50万台,农业机械及其它用途单缸内燃机700万台,摩托车用汽油机2600万台,通用小型汽油机2800万台,固定机械用内燃机80万台,中小型船舶用高速内燃机80万台,船用(中低速)、铁路及石油钻探用内燃机5万台,国防工业、特种装备及其它用途用内燃机5万台。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内燃机工业发展虽然迅速,但是整体规模优势不突出,产量很大但效益不高,制造体系水平参差不齐,总体水平不高;产品品牌知名度不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弱;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内燃机先进技术软件的开发能力落后,具有高技术含量的整机和零部件产品的研发过多地依赖于国外;市场环境和结构可优化空间很大。
政策助推行业发展
不久前,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对《中国内燃机工业产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进行了公示,该《准入条件》的出台将为内燃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的保障。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魏安力表示,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制造企业,国家和地方各有关部门将会给予相关政策性支持,有利于内燃机行业内优势企业的快速发展,为行业健康发展净化市场环境。
本次公示的《准入条件》对企业的研发能力做了具体的要求,这是以往行业要求所很少提及的。其要求,内燃机生产制造企业需具有健全的设计研发机构,能够开展整机及零部件研发;内燃机制造企业研发机构固定资产投资(含研发购买的技术费用)不得少于1亿元,燃油系统、增压系统、后处理装置制造企业不少于5000万元,企业每年用于产品研发和工艺改进的费用应大于总销售额的3%;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产学研合作机制和产学研人才培养计划等。
在发布《准入条件》的同时,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还发布了《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生产制造条件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生产制造条件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这为解决柴油机油耗标准和尿素生产质检问题提供了可行的依据,促进内燃机行业节能减排。
《管理办法》从生产条件、产品要求、标志发布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尿素溶液生产做了全面规定。魏安力指出,不论是《准入条件》还是《管理办法》都给内燃机行业一个信号,未来降低内燃机燃油消耗将成为工作重点,国家在这方面的力度会不断加大。
目前,排放法规的要求日益苛刻,低排放汽油机、柴油机、单一清洁燃料(氢燃料等)发动机的开发和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动力的研究,已经成为世界各大汽车公司、发动机公司的重点研发方向。
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实施以来,油耗标准、尿素生产和质量管理已持续成为行业内普遍关注的问题。但我国车用尿素溶液准入门槛低,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从生产到使用“乱象”频生。
现在标准的出台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对内燃机行业发展所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但要彻底净化市场环境,还要从标准的制定、法规的建设、政府协会的监管力度效率和企业的自律等多方面继续做足功夫。